中国商报/中国商网(记者祖爽)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格力电器”)的股权转让又有新进展。9月2日晚间,格力电器发布公告称,在公开征集期内(8月13日至9月2日),共有两家意向受让方向其控股股股东格力集团提交了受让申请材料。格力电器的混改进程再提速,两大潜在“新主”终于浮出水面。
具体来看,两家意向受让方分别为珠海明骏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明骏投资”),以及格物厚德股权投资(珠海)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格物厚德股权投资”)与GENESISFINANCIALINVESTMENTCOMPANYLIMITED组成的联合体。在业内人士看来,不出意外的话,格力电器的股权受让方将在上述两方之间产生。
据悉,格力电器分别于今年4月1日、4月9日和8月13日披露了《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关于控股股东拟通过公开征集受让方的方式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权暨复牌的提示性公告》以及《关于控股股东拟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公开征集受让方的公告》,格力集团拟通过公开征集受让方的方式协议转让其持有的格力电器9.02亿股股份,占格力电器总股本的15%。
据企查查信息显示,明骏投资成立于年5月,珠海高瓴天成二期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合伙)、珠海高瓴天成二期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合计持有明骏投资%股权,这两家企业股东结构复杂,包括高瓴资本、兴业银行、太平洋人寿保险、上海汽车集团以及清华大学教育基金会等。而格物厚德股权投资成立于今年5月17日,由厚朴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和格物厚德投资(控股)珠海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显然,这两大竞争者的背后都有大财团,分别为高瓴资本和厚朴投资。
不过,想要成为格力电器的“新主”并非易事。作为格力电器的“娘家”,珠海市国资委和格力集团对受让方的要求远不止“有钱”,还要有三大方面的资质:一是需要满足九个基本条件,包括受让方至多为两家,且须为一致行动人;意向受让方承诺在受让股份后,该等股份锁定期不低于36个月(法律另有规定除外);应具有合法资金来源,商业信用良好,已足额筹措股份转让价款的资金或具备按时足额支付股份转让价款的资金实力等;二是受让方要有利于提升上市公司质量,维护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包括有能力为上市公司引入有效的技术、市场及产业协同等战略资源等;三是受让方还要拥有推进广东省珠海市产业升级或产业整合的资源,具备为珠海市导入有效战略资源的能力,有意愿为珠海市经济发展做出贡献,并能够提出具体有效的措施或方案。
此前,外界对于格力电器的受让方有诸多猜测,富士康、格力电器管理层皆曾被视为潜在“新主”。今年5月,格力集团曾举行股权转让项目意向投资者见面会,百度、淡马锡、高瓴资本、厚朴投资在内的25家公司及机构参加了本次会议。如今看来,在这场25进2的“淘汰赛”中,高瓴资本和厚朴投资进入了最后的“决赛圈”。
格力电器在9月2日晚间发布的公告中也同时表示,格力集团将尽快组织评审委员会对两家意向受让方进行综合评审,按照《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在综合考虑各种因素的基础上择优选择受让方,并与最终确定的受让方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转让协议》。该协议内容是双方权利义务的最终约定,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及其他有权*府部门审批通过为生效条件。如最终没有产生意向受让方,格力集团可重新公开征集受让方或者终止本次转让股份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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