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股份:1.77亿元受让三公司10%股份
中证讯
阳光股份(000608)4日公告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瑞丰阳光投资有限公司拟受让友谊新资、光明新丽、津汇远景三公司各10%的股权,受让总价款为1.77亿元。
根据评估结果,友谊新资、光明新丽、津汇远景经评估的全部股权价值分别为64,102.91万元、64,272.14万元、55,398.49万元,经交易各方协商并确认,友谊新资10%的股权转让价款共计为6,350万元、光明新丽10%的股权转让价款共计为6,100万元、津汇远景10%的股权转让价款共计为5,250万元。
本次交易的收购价款总计为17,700万元,交易需要支付的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公司对本次收购在资金方面作了妥善安排,可保证本次交易的顺利完成,本次收购款项的支出不会影响到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公告称,这三家公司拥有的共计七处物业,均位于所在区域的商业中心地段,具有较高的商业价值和较大的升值潜力,并且此次收购也符合公司商业地产的发展战略。公司收购少数股权,获得了分享未来项目增值的权力。
尽管目前三家公司亏损,亏损的主要原因是所拥有的物业处于改造初期或即将进行调整或改造,即属于项目的投入期,待改、扩建完成,各项目进入稳定运营阶段后,目标公司将逐步实现盈利。因此从长期投资的角度来看,项目未来的收益和资产升值的空间较大,能确保公司的投资回报。友谊新资预计在2011年实现盈利,光明新丽预计在2012年实现盈利,津汇远景预计在2010年实现盈利。